最近公司裁员,我在公司已经3年多2个月,现在单位已经帮我们安排了新的工作公司,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公司还要对我们进行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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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裁员的,应当根据你们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主张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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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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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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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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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应当对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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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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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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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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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