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进的公司,差一个月就三年半了,怀孕7个月,但由于公司结构变更,裁掉三分之二的人员,只知道孕妇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可以被裁掉,但如公司执意要裁员,如何最大限度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公司应该如何赔偿?原本有薪的产假是否也要补偿?直到生产期的保险是否有权力要求公司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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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应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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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其他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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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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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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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