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1.7年进入一家公司上班,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月薪3500,到2013.8.20,我接到公司行政通知,我被辞退,本人在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请问我应该得到公司的那些补偿,急盼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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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双方不同意履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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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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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应该给你2个月工资,同时要给你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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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社保,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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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来电咨询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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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不符合录用条件证明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用人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时经济补偿金的2倍,本案则是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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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