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份我公司(合肥长丰县)一名刚上岗员工,第一天上班就发生交通事故,第三方全责。民事赔偿判决书已赔偿(含工伤三项费用)丧葬费 1723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72120元(18606(安徽省城镇居民可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儿子2.5岁,父亲68岁,母亲60岁)三人共计12年的费用:138156元(11513/年,12年)小孩2.5岁,母亲60岁3.5年:33579.6元(11513元/年×3.5年÷2人 11513元/年×3.5年÷3人),母亲4.5年的费用:17269.5元(11513元/年×4.5年÷3人)死亡员工家属申请劳动仲裁费用丧葬费 3387×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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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去除 第三人侵权赔偿重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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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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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工伤赔偿!但是交通事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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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