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自创了一家民办幼儿园,(所有证照齐全,目前仍是我的名下)2010年1月当地社区买下本幼儿园财产(我于2012年才拿到财产钱)并聘我为园长,期间幼儿园自收自支,社区无任何投入,2013年8月2日接到电话说村委会在昨天已经通过组长会关闭或转让幼儿园,事先并未口头或书面通知我。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我如何保护我的权益和老师的权益。开园到现在村委会并没有为我们买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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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处理,否则申请劳动仲裁、起诉
追问:他们现在已经向社会公开招标了,这样做合法吗?另向有关部门申请的保护的话我们能最大的取得哪些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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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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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