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家里老人看房,当时脑子一热表示可以买一间。销售人员说要一万定金,老人只有一千,他们对合同内容没有作任何解释的情况下,让她签定房合同,她眼花,不知道合同内容就签了。 昨天确认自己所持合同定金是一千,收据是一千。
下午离开时,他们要求追加九千,然后送老人回家,并取钱,最后给了一张一万的收据。 合同未变。
当晚老人很累,觉得这个地方太远了,就不想要了。第2天30日就通知对方,希望拿回预付金,对方不允。 然后我一直和对方交涉要求退一部分钱,对方互相推托,一分也不愿意退。昨天我要求对方把定房合同给我传一份,结果今天一看,他们擅自更改了他们持有的合同金额,追加了9000。 我能否通过打官司要回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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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依照原合同即1000定金来进行确认,退还多余部份,具体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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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带上相关材料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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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持有的合同,收据和对方传给你的合同拿过来给你看一下,以便给你专业的合理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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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当时的约定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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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擅自修改的,追加9000元,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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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