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五口人,父母及姐妹三人,拥有一套父亲名下的房产。父亲三年前去世,第二年二姐去世,现只有母亲和两姐妹了。因涉及到报销取暖费的问题,我们想将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名下,请问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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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二姐去世,那么您二姐的晚辈直系血亲是可以继承您二姐本应继承的份额的。如果所有继承人都同意,可以做继承公证。如果有纠纷,则需要去法院起诉,来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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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们在世的姐妹和二姐的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或者将房屋进行继承分割,房屋归你母亲所有,给你们相应的补偿,能协商一致办理继承公证,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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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将房子过户到你母亲名下,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需要两姐妹以及二姐的继承人的同意,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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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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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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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您的二姐是否有其他继承人,父亲是否有其他继承人,所有的权利人同意可以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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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