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的公司,准备在2013年9 月31日结业,相关法律好似有规定要对每个员工进行赔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对所有员工赔偿。但是在结业前,我希望所有产品出货顺利,但是不敢保证所有员工都配合工作,做好自己,所以我想咨询下,第一,我在9月31日结业,需要提前多少天向员工公布?
第二,在结业前,如果有员工向趁机搞事,不安排生产及做出一些对公司不利的事情,有什么办法可以约束员工,譬如解雇或者出警告信?
第三,在我没有结业前,员工是不是可以去劳动局告我?(因我怕到时候影响生产,影响交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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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