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要重新签合同,增加不合理的条款,辞职扣3000的培训费,我们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该咋办?而且每个月只发70%的工资,其余留存到年底发,平时每月也几乎没休息天,工作量大,谁也不能保证干到年底。希望高手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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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条款属于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效;
2、单位没有全额发放工资的行为,属于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处理;
3、存在加班情况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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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约定违法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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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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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