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打扰了。我遇到劳动仲裁难题。
我08年8月-2012年10月底在单位工作。只签了08年8月-09年的一年合同。一直没再签。且单位里还有两次工伤因为单位扣押病历申请超了时效。工伤科出具了不予认定受理书。去年底单位逼迫辞职。单位近五年没办理缴纳保险、没给经济补偿金。及工资差额;一部分的工资及奖金。及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等等。
请求如下:
1。可以要求两倍工资吗?或者主张要求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吗?可以主张什么时候的?怎么申请多少?
2.工资差额1万多加收多少经济补偿金?
3.社会保险一直没给交有经济补偿金吗?
4.因病逼迫辞职是否单位该给医疗补助金。该给多少?
5.如果工伤超了时效,我该如何主张我的相关待遇赔偿权益?什么营养费、护理费、医疗费等后续治疗费等等。
6.所欠工资加收补偿金吗?是加多少?
7.还能主张申请哪些方面的?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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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已超过仲裁时效,应当有经济赔偿金,具体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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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部分无法主张,部分需要看实际情况确定,最好是说明详细情况
追问:谢谢!经济补偿金可以要几个月的?离职快一年了单位没给,是两倍吧!
工资差额可以加收多少经济补偿金!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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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拿个所有材料找个律师当面咨询比较好。计算非常复杂。超出的简单回答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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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