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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在一家单位(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实发工资每年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没有加班费用,再我因这个问题提出辞职,请问我可以要求企业从2005年开始清算工资及加班费吗?过诉讼时效了吗?

劳动纠纷
2013-07-13 10: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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