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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49岁是1982年参加工作.1994年双调到现公司.现病休在家 18个月.公司要与我解除关系.我能得到赔偿吗?如有.能赔多少?这么算? 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7-10 17:01:1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你的工作年限是否能连续计算需要证据;2、你的医疗期应该是24个月,单位现在无权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3、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补偿N+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六个月的医疗补助。4、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 你好,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
  •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龄和工资计算。
  • 劳动关系存续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再加六个月的医疗救济金。
  • 至少可以要求12月经济补偿金。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对方可能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龄和工资计算。2、另外需要再支付六个月的医疗救济金。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要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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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