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买房交了定金并和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周围朋友都说至少要等中介把手续办的差不多了再支付佣金,但我注意到合同条款中有一项关于佣金支付时机的,说是佣金支付方需要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支付佣金,否则需按每日3%支付违约金,超过5日的,需要承担每月10%的违约金。这样的合同条款有效么?难道不是需要等过户才交佣金的么?
2. 另外,中介那里除收2%的手续费以外,还要求我们支付贷款办理费(贷款额的1%,这个写在了居间合同里面),公积金审查费用1900(未写入合同),办理混合贷款的额外手续费2500(未写入合同),这些收费都是合理的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