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丙方)购卖甲方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三方合同,我支付4万3千元给丙方办理所有的手续,包括中介费,办证费,过户费,贷款费等。购房的钱我已按合同支付给卖房和丙方,最近在过户审批时,房管局通知小区容积率调整,办证要多交2.5万的税,现在中介不愿意承担这个税,说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这样合理嘛?这个钱该由谁出,既然我与丙方签的是全包价,而且我已经按合同支付了全包价的钱,交易过程中税涨了,还要我承担嘛?谢谢大家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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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承担的,政策原因确实属于不可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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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由你承担,可以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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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