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律师: 大家好! 我帮朋友咨询个问题,我朋友因开娱乐场所(水疗)涉嫌组织卖淫。店是跟弟弟一起开的,他弟弟与2009年被判刑。我朋友今年在逃5年后被抓,两个原员工(另案处理,一个缓刑 一个6年)起先未供出他,现在翻口供说他有份。 坑爹啊,同事该案子无物证和其他要点。 现在我有两个问题: 1 请问仅凭这两个人有可能给他定罪吗?2 现在他的案子移交到法院了,刚刚又找到了原来检察院还有朋友这个时候做工作有用吗? 具体如何可否指点二三,跪谢!
问题补充:
那两个员工原先就有说的,有一个共作三次口供,中间那次是没有说到,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有说到. 期间还办过取保候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