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们你们好!我咨询下:我本人和二个朋友开了一家300平方投资60多万的一家餐厅.由于经营不善导致餐厅无能力在此经营.欠妥房租一个月.,合同没有到期.本想转店,但是人家(西工大产业办)不让我们转.经商量人家给我们指出两条路一.自己经营 二.没收房屋.请问下各位律师他们现在有权利没收店里的一切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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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收是行政责任方式,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西工大产业办不是行政机关当然无权行使没收权。
你们的餐厅由于商业风险无力继续经营,无力支付房租,最好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或者另行协商一个违约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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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关键是租赁合同的约定,建议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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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规定是否可以转租。合同未到期对方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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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与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他们没有权利没收店里的财产。建议提供合同文本,之后再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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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或QQ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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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