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父母应意外事故死亡,当时陪了一笔钱,那时我以满18周岁,但应我不太懂事我的二叔把钱拿去存起来了,我也没有多在意,可是现在我已经结婚老婆马上要生小孩了,我去向我二叔拿钱,但他不给以我不懂事和娶了外地老婆的原因对我不满意不给我,可是我觉得他侵犯了我的继承权和支配权,我该怎么去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呢?(没有什么证据, 只有一张清单的纸条有我婶的签名,当时还有一个老人在场的)问下我还要哪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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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叔叔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当时你父母亡故的时候,你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理所当然地继承了你父母的赔偿款。你当时未成年,所以需要监护人你叔叔代为保管你的财产。当你成人的时候,你叔叔就应该返还。详细证据要律师介入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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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来所有你的东西。证据什么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如果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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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财产是你、你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所有。可以全部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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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你叔叔要求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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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