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厂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辞职了,3500的工资老板扣得我还剩680多块钱,厂里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而且一个月都是上班28天.一天12小时,而且我有几天上班忘了打上班卡,老板扣除我那几天全部工资,可是再结工资时,我还是被逼签了字,当时确实是不辞职也得辞了,双方关系已经闹僵,只能辞职,现在可以告他吗?我现在可多少钱了,今天去申请仲裁,累死累活跑了一天,结果证据不足,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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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站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你们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你们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回。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
一般仲裁在受理立案后45天完成,开庭,后一个月左右出裁决书。
要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分析,建议带上材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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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他,但是你的辞职书就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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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