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赔偿金应该是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吗?现在还有个问题是,公司自5.31日找我谈过后,我已向公司口头表示其行为属于非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公司所说的补偿金,但公司以相关领导太忙,没时间处理我这事为由再没找我商谈过,而且公司给我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也没盖公章,如果公司就这样拖到我合同到期,不再跟我续签合同,就给我三个月的补偿金,那我该怎么办呀?如果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呀?我该如何阻止公司这种行为! 请高律师为我指点指点,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解答:如果单位不让你上班,也不给你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要第一时间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让你上班,正常开工资,那就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单位让你正常上班到合同期满不续签,你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