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生前有写下一份遗嘱,要将房子留给我,现在父亲不在了,我家的房产证是没有的,只有集体土地证,我想将土地证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需要走什么程序?我已经从原来和爸爸一起的户口中迁出,迁到我老公那边了,这跟办理土地证有关系吗?另外我母亲不同意把房子给我,说她也有份的,但是他们在1990年就已经离婚,后来虽然在一起又生了两个孩子,但是那是在离婚后,而且当时房子和我是判给我父亲的,后来他们也没有复婚,现在她坚持她和后来的孩子有份,要和我走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土地证能转到我的名下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