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学校里的合同工,不属于教师编制的,但是,比如说,外面社会人员借我们学校的场地做考场,我们和学校的老师都参加考试的考务工作,但发补贴的时候,说我们不是编制的,跟其它考务补贴不一样,这样可以吗,大家都是做了同样的事情,而且不是自己学校正常的教学范围。
另外,工资差距有很大的区别,这样跟教师有没有编有关系,这个可以认可,可是其它过年过节的福利也有不一样,这个做为同一个单位的职工应该都平等的吧。
现在出台同薪同酬,对于我们这样的编外合同工有好处吗,我们该怎么维护,还是跟一前一样吗!!
-
有好处,应该是同工同酬。
追问:可他们老师是有编制的,我们只是合同工,也能同工同酬吗, 同工同酬的概念是什么,谢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