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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2002年5月份开始入单位工作其中2次转内部部门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我在2013年3月19曰要求出示一张收入证明上面有单位工章和领导签名,原件已补单位收回,我只是用手机拍下照片2013年3月28曰因超生问题用人单位要求我个人写辞工书辞工,因我超生单位也受到连带责任,待我问题处理好了再回来安排工作辞工书写因私人原因还是个人理由,我都忘了但是日期为2013年1用份,单位帮我买的社保是这个月才停的前几天回去问领导可否回去再工作,他回复应我的超生问题还没处理好不能给我回去工作。我现在的情况能否获取经济补尝金?如果能要请律师吗?费用大约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13-06-29 08:53: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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