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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3月8日妇女节”是不是我们国家的法定假日呢?女职工可否有半天有薪假?妇女节放假工资怎么算呢?先谢谢你的回答了!

劳动纠纷
2005-09-01 20:23: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女职工在“三八”节放假半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 同意
  • “三八”妇女节是法定节日,妇女放假半天;假期休息的,工资照发;假期工作的,不作加班论,不增发加班工资。
  • 三八是妇女的节日,而不是法定的假日,因此不享受带薪休息的规定。
  • 3月8日妇女节是妇女的法定假日,妇女享受半天的带薪假期,但是如果安排妇女加班的,应当给予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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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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