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月工资高于深圳社平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工资吗? 还是说可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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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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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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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工作年龄计算,不过月工资标准高于深圳社平工资的三倍,年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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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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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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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倍的只有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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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高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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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