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7日7时35分许,皮敏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昆山市青阳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青阳大桥北堍路段处时,骑车不慎与警示桩发生碰擦,造成电瓶车损坏及皮敏受伤的交通事故。
皮敏驾驶非机动车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采取措施不力的过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上面内容是,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事故实事及责任。
请问是否,给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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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是非主要责任才是工伤 全责不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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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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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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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方全部责任的话,不能构成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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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