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无名字,户口本上有名字,我们是否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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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确一个概念,落户≠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是法律保障自然人的最基本的权利,而户口只是一个登记形式,房屋的产权人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如果同住人在他处没有居住的地方,则必须要保障他作为人的最基本的居住权利,或者提供补偿让其外面租房子;反之,如果能证明在他处有住所的,则对于该套房屋自然不享有居住权,另外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通常这种事都是提出方案,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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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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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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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产权与户籍无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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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不一定有居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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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严格按照法律没有居住权,不过要具体分析为何户籍在该房子,一般是历史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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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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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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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