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家在山西大同,公婆住在乡里,乡里的某男及一辆无牌三轮车被乡政府雇佣进行绿地美化,某男拉拢了其他四个人一起做,包括我婆婆。6月4日,做完在回去的路中(正在行驶在乡政府门口)车翻,造成两死三伤__司机和我婆婆因现场没有人管,被告知时人已死亡,碰巧当天是该地绿化美化评选当日,因此我的家人被调离到交通大队商讨此事,人拉到太平间,该地当天被评为第一名。当时负责绿化事情的负责人给了1万元抚慰金,此后无消息。后来婆婆一直在太平间无法入土,我们与乡政府打交道,每天谈一次,一共谈了六次即六天,每一次见的人不同,我们第一次提出了赔偿金额,但无果。后几次都无果 ——对方没有回答数额也没有提出要求,并且对方一直希望能够私了,不想惊动上层最后一次谈话对方带了一名律师,说是给我们尽量拉到工伤,看赔偿多少合适。然后我们自觉得不公平,故回到北京想咨询一下具体事宜,现咨询的律师告诫我们如果如同政府带来的律师说的工伤未必可以有胜算而能够造成对方一分不会赔偿的结果。如今我们到处奔走,不知如何解决?经我们翻阅法律是无合同制的事实劳动关系?! 以上所述,不知是否可以有胜算?是否工伤,交通,医疗共主张?还是说哪边更胜算?不知金额为多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