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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因工伤于2003年4月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对方拖欠经济补偿金的40%,经仲裁、法院一审后,2004年3月24日接到判决书:判决对方限期10天支付,如不服,可于15日内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对方已决定上诉,我何时可以收到二审通知? 因为此事对我的精神折磨已使我不堪承受,对方有职业律师做顾问,而我却要靠自己,希望此事早日了结,请指点! 不胜感激!

劳动纠纷
2004-05-21 02:24: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律师朋友:
    再次感谢各位的指点!
    我已经打电话问了一审法院经办该案的书记员,并且已经拿到了对方的上诉状。 其实对方只是在拖延时间。我有以下问题想继续请教:
    1、中院接到案卷后,无论对方是否理由充分,都必须立案?
    2、中院确定是否立案需要经过多长时间?为什么我至今未接到二审的正式通知?
    3、我最迟可以在什么时间收到通知?
  • 尊敬的律师朋友:
    感谢你们的真诚指点,现在我已基本心中有数,我会按照各位的提示采取相应的行动.
    再次表示感谢!
  • 一般是这样的:对方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上诉,上诉后7日内缴纳上诉费,法院收齐上述材料后7日内通知你,诉讼确是耗时费力的事情。
  • 你最好打电话问一下一审法院经办该案的书记员,看对方是否已提交上诉状。 一审法院一般是在2楼所述时间内通知你签收上诉状及提交答辩状。15天后将案件移送中院。中院二审立案后三个月内终审判决。
    但是,在一审法院移送案卷后, 至中院立案之间,可能要经过相当漫长的过程, 我有一单也是对方上诉,上诉时间是03年11月,但是我一直等到04年2月份才接到中院的通知。
  • 1、二审法院必须立案,应当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
    2、二审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审结,不过广东这边超审限的事情时有发生,因为法院案件确很多,忙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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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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