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买了二手房,总房价的60%房款已付,卖方户口迟迟不迁出怎么办?合同约定在6月10日,公积金贷款之前对方迁出户口,否则按总房价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十日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总房价的20%支付违约赔偿. 现在总房款的60%(60万)已经支付给卖方,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迁移户口怎么办? 还有我已经支付总房价2%的中介费.如果超过10日,对方还未迁出户口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支付的中介费是否可以要回?中介是否有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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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支付的中介费可要求上家一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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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支付的中介费可要求上家一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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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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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中介费损失也可以找对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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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超出十日对方仍不迁出户口的,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介合同是一个居间合同,以结果收费,居间未成功,可以要求返还中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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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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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要不回,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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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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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对方违约,或者考虑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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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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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