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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不按劳动法赔偿,最后给我们个人放假一个月,请问这种做法是对的吗?

其它综合
2013-05-14 08:52: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因公司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深圳相关规定: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 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因员工本人过错造成停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该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但经认定属于工伤的除外。
  • 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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