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还孩子给老板打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商,一年一万元。11年只给了6000元。11年春节后,2月7号开工,孩子又给他干三个月,这次是按月计算工资,每个月2000元,到5月14号孩子离家出走了,我想要回属于孩子的工资,其他工友也没有拿到工资,都没有工资条,我们去劳动检查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里以没能在异地执法为由不受理。建议我们到法院起诉。但是我们没有直接证据,法院会受理吗?这老板整天东躲西藏的,连面也见不到他,家里有爸爸妈妈,他们70岁了,我们找不到老板,他爸爸妈妈能替他儿子给我们工资吗?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才能要回属于我们的钱?

其它综合
2013-05-09 20:2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