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机械厂做了5年,今年第6年,未签订合同,口头协议除了个人请假,其他原因老板都得支付工资,2015年2月份的放假21天,合计4300多块钱,老板耍赖不给了,还有他一直未给我交社保,我该怎样维权?找过劳动局,但他们底层的办事人员办事态度消极,走走过场就不肯再管,恳请律师给我个建设性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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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因单位原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向单位主张其支付您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以11个月为限。 2、因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单位应向员工支付不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3、您可告知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要求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需法律帮助,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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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有需要随时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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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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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旗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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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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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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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