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每人带一个男子,两年后前妻要求增加抚养费,我答应由协议的500元增加到1000元,但是女方不同意,也不经法院,就到单位大闹了十个月,造成我被停止工作十个月,并停发工资三个月,停发工资的三个月内抚养费我就没有按时打给女方。单位多次调解无果,又恢复了我的工作,但是要求我按原协议支付抚养费,在我恢复工作和工资后我只打了一个月的抚养费,女方就把银行帐号注销了,也不到单位来闹了。事情也没有解决,我也无法按协议支付抚养费,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等着多年后前妻找我一起算抚养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