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老公离婚,孩子跟她老公了,我的朋友每月按时给孩子抚养费,现在朋友的前夫要求我的朋友增加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各方面的费用都在增加,请问我朋友一定答应她前夫的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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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对于尚在校就读的子女,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上学费用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追加抚养费的要求。要求合理所以是要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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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真的经济上有困难,是要增加的,如果只是为了钱,可以不给,具体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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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一方是有权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双方可以协商,不成的话,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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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答应;2、如不答应,对方可以起诉,是否应增加最后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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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