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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单位于2006年改制,改制方案没有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执行了是否合法?当初承诺3—5年安排员工陆续上岗,待岗期间员工领取基本工资的80%,大部分员工拿到手的工资1000元左右,如今已7年过去,地方工人工资已多次调整,我们还停留在最初水平,不能上班不是我们的原因,而是单位与地方政府的种种原因,我们的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都是最低水平,20年工龄的员工公积金总共不足400元。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29 22: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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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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