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6年11月入职,因个人原因,2013年4月3日主动递交辞职申请5月1日离职,公司同意了(达到提前一个月要求了吧?)。2012年剩余10天公司年假,2013年公司按本年已工作天数折算后还有5天年假(这样折算对吗?)如果对的话,离职前由于工作原因不能休假,公司是不是按工资的三倍乘以15补偿?

其它综合
2013-04-25 11:19: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