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从事保卫工作11年之久,最后有五年没签劳动合同,2009年10月份公司领导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多次协商本人才同意买断,买断后到物业公司从事管理员岗位,提高工资为2300元/月,三年后新任领导为降低成本,要取消管理员岗位,调整从事保安岗位,工资降到1800元/月。请教律师这种事实是不是欺骗行为,该这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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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违约,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找法网推荐由我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如需咨询请与我联系。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仅能作出上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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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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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变更工资、岗位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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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11个月经济补偿金,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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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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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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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