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二手房中介看房后,中介要求交诚意金才答应和业主谈价钱。我们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诚意金怎么回事,中介没有告知,我们交了3000元的诚意金,就只给我们一张签字的收据,没有盖中介公司的章。(签字的中介,后来我们查过,是不具备经纪人资格的。)然后,第二天就告知我们说诚意金给了业主,价格谈好了,不能退诚意金,业主也不答应退。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要回诚意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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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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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就可退
追问:收据上面写着:“***购买 **号**楼502房,诚意金3000元。双方买卖以65万成交价,如谈不妥,以上诚意金全额退还买方。”请问,这样算是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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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