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一门市,租期三年,租赁期间,原房屋户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门市转卖给他人(此时他是否有责任先满足经营户有优先购买权呢?)。现任房屋户主把租金涨到以市场价高出一倍的价格。此时的我很茫然如果选择不继续做,但存货很多无法解决。如果选择继续做下去,但除了高昂的租金一年下来寥寥无几。请问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和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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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的情况涉及合同法中的有限购买权问题,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这项权利的实现要满足几项条件;1.出租人有卖房的意思表示2.承租人在同等价位的情形下有购买的意思表示。若你没有购买该套房屋的意思也就无所谓优先购买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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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您可以起诉宣告他们的合同无效。但实际不影响您的租赁款哟,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间,对方是不能涨价的们只能按照原来的合同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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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的情况涉及合同法中的有限购买权问题,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这项权利的实现要满足几项条件;1.出租人有卖房的意思表示2.承租人在同等价位的情形下有购买的意思表示。若你没有购买该套房屋的意思也就无所谓优先购买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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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