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4岁,工作34年龄了,是有毒有害工种,单位主要领导在3月6日找我谈话说我55岁可退休了,用我基本工资打八折来解除我无固定期的合同,经过我与单位协商不成后,单位在3月15日巳发解除合同通知书给我,通知书是在协商之前我拿到,现在单位认为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我上岗,我说巳不可能了,因为家人同事都是知道了,请问单位是否可反悔呢、通知书发出到4月15日要一个月了过渡协商期,过了后我该怎么处理,谢谢各位律书帮忙出点子,我要求单位按劳动法赔偿金,因为单位违法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请问是否可参照第87条赔偿,但目前单位还没有停发我工资,我可否上仲截解决,单位领导说只要不停工资就可以反悔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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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如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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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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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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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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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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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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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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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