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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公平! 四个人开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总共注册资金为100万。甲出资50万,占60%股份。乙出资50万,占20%股份。丙和丁没有出资,以劳务方式出资。各占10%股份。请问丙、丁是正式股东么?这种方式对丙丁在分红上有保障么?

其它综合
2013-04-04 19:24: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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