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职员5年,合同签的是无固定期,在我没犯任何对公司有损失情节下,公司强行解除我的合同,公司给予6个月也就是N 1工资陪偿,我提出的是给予7个月也就是N 2陪偿,公司不同意我的提议,说从此不按排我加班,我请求您们能给我个陪偿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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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没有过错,如果公司单方解除劳动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工资是你的应发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二,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按照你在单位的工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如果你自行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切记。 第四,为争取最大利益,你务必要保留公司违法辞退你的证据,并且需要进行一定的策划,如有不明之处,建议你直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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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可以根据工作年限双倍赔偿,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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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认为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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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外还可能争取其他款项,注意保留证据。若需法律服务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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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