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富士康做了8年,现在由于患腰椎间盘突出。必须手术治疗,公司说让我请假做手术。但手术完后公司可能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怎么样跟公司谈赔偿问题?(我做手术需要5-6万元,且为自费,而且手术完了,必须休养很久康复期,我的月薪为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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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医疗期的问题:根据《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是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暂时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期限。因此,您享有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期间的工资需要根据单位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例如病假期间的工资可能是正常工资的60%),在医疗期内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数额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属于无过失性辞退,此时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该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其他条款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但是具体的计算数额因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颁行,在此之前并没有赔偿金的规定,在此之前单位应该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此之后应向您支付赔偿金,数额为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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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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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病属于职业病或者工伤的话,公司在你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目前你应要求公司给你做职业病鉴定,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如有不明之处,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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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术费等需看富土康为你购买了医保没有,如没有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如你在医疗期内被辞退你可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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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法解除,一年补二个月工资,如协商解除,则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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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医疗期满后仍然无法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方能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公司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则按你工作年限及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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