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3月3号,办理了一项移动公司的宽带业务,3月6号开始使用办理的宽带业务。为何说是意思表示不健全的行为呢?是这样的,当初办理业务时,办理人员要求我们必须要一个移动号码,也就是手机号码,如果原有手机号码的可以用原有的手机号码办理宽带业务,也可新办理一个手机号码来办理宽带业务。我原有的一张卡是专门为方便联系家里的人用的,所以选择了办一张新卡专门用于上网用的。在办理新卡的时候办理人员要求我们填写我们的身份证,学号,新的手机号,并且还要求我们办理一套餐,有18元的,有30元的,当初我问可以不办此套餐不,被告知是不可以的,他说我可以在月底取消该套餐,于是我办理了一份18元的套餐。我的目的只是要办理每月30元的宽带业务,而不是18元的套餐,是基于办理人员说该套餐在月底可以取消而为办理那个30元的宽带业务这样的行为。昨天也就是3月29日,我去移动业务办理厅取消18元套餐,被告知不能取消18元套餐,说是月租因而不能取消,只能取消30元的宽带业务。那么从这事上我可以理解18元套餐是主业务而30元的那个宽带业务却是从业务,要取消也只能取消30元的宽带从业务,那么就和我当初的原意相违背。或许这种事对于许多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了不得的大事。但我认为我被欺骗,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告知我需要办理业务方面的详细情况,明显那方没有完全告知我,从而使我的行为在法律范围类没有得到自由行使,我所要的效果根本没达到,这对我是不公平的,而且我的财产利益也被侵犯,因为每个月要多花18元,而这18元本没有在我的消费计划内。所以我可单方取消这个购买行为,但是我好像记得有这样的事,听说办理业务时使用了个人的身份证的,还包括学号是要使消费行为会跟什么信用评级牵连起来的这样的传言,如果真是这样我认为我不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而且连我的话费消费行为也变动不自由了,所以。真的是这样的话,我有几分胜诉的机率。再者我很不认同移动那方带有强卖的色彩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