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与某单位签订顾问合同,生效日是签订日那天生效,付款日是签订日付款,期限五年,一年6000元,一次需付清五年费用,当初因我司急需他方帮忙,没有祥细看合同内容匆忙签约,等到要付款才祥细看 ,发现合同的免费服务,我司都用不到,需要他方帮忙的部分全需额外付费,我司要与他方合解但是对方拿我司签约的合同,说不付款就是违约违法,不肯合解,但是一年6000元的费用,还需一次付清五年,真的不合理,真的没有其他方法吗???请大家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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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四种情况。楼主所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在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之内凭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你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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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看一下合同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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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存在欺诈, 显失公平的情况,可以解除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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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定还是需要仔细一点,不知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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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