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在昆山**集团买了一套连体别墅,08年1月交房08年5月开始屋顶漏水,先是物业修,后来是开发商修,修了过一些时间又漏了,反反复复修到现在,还没修好,我们一天也没住过并没有装修过,要求补偿也不同意。我们可以起诉他们一,要求赔偿损失,二尽快恢复原样吗?请问我们应依据什么法律条文,开发商是上海绿地集团昆山公司,是在上海诉请问我们应依据什么法律条文,开发商是上海绿地集团昆山公司,是在上海诉还是在昆山。是找昆山的法律条文吗?谢谢!
还是在昆山。是找昆山的法律条文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