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87高龄,患有冠心病、大面积脑梗及老年痴呆身体虚弱。今年1月15日晚18点犯病:抽搐,家人叫999——医院就诊——检查中病人心跳骤停,院方经过抢救后将病人送至ICU,26天后病人死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医院给分离出,急诊费、住院费,患者也是死者的药费报销即走两路,我想问问他们这样做有依据吗?什么情况下的急诊门诊产生的费用可归结为或视同住院费用一起报,患者只承担一次1300的费用,是不是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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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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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医保部门
追问:医院的社保部门已经问过了,告诉我们政策是这么规定的。医保部门问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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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