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已五年,每年都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交五险,合同到期的当月中旬被告知辞退,且当天就不用来上班了,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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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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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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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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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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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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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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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补偿金 进一步咨询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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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