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因为下班时间打篮球左腿半月板受伤,当时公司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工资待遇只有六百元,除了生活几乎没有积蓄,无法支付几千元的医疗费用,所以只能采取保守治疗。后有所好转。2012年9月因为公司参加系统内部的职工运动会后至使左膝半月板又出现疼痛,而且一致持续至今不见好转,到医院一检查很严重,医生要求马上住院手术。可单位只给我买了农民工当期医疗险,单位又面临栽员限我们8号签解聘合同,不然就停止上班,劳资的人说签了解聘合同也能用农民工当期险报销一部份费用,而且单位从去年就没有为我们买意外险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