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已经半年了,厂方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的职务是车间主任〕只是口头常诺每月工资3300,厂里每月只发10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年底结清。现在我不准备做了。厂方以我在担任车间主任期间无业绩为由,只支付每月2500元,剩余每月800拒绝支付。我没有考勤卡,也没有工资条。我该怎么要回剩余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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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厂方故意公示我的工资2500,私底下跟我讲是怕别人知道给我3300引起其他员工不满。现在都知道我的工资是2500了,我什么人证物证都没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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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